我校成功举办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宣讲会

【文章来源:】 【作者:孙玉浩】 【发布时间:2025-12-12】 【点击量:

为强化家长法治教育意识,筑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防线,推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同频共振、协同育人,12月11日,我校面向500余名学生家长代表及部分班主任,举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专题宣讲会。本次活动由宿州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统筹部署,宿州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助理牛传杰、秘书长张文明、专家组成员杨权及荣佳慧,灵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张秀锦,我校副校长朱彤等出席活动,宣讲会由学生处主任王念习主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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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宣讲特邀宿州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讲师团成员、北京盈科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法律工作者荣佳慧主讲。据悉,荣佳慧女士拥有法学本科背景,2013年取得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,同时担任宿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、瑞影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成员,长期深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与法治宣讲工作,实战经验丰富,擅长用通俗语言解读法律条文,结合实际案例传递法治理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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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讲中,荣佳慧女士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核心内容,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解读。她首先介绍了法律的立法背景与核心意义,明确该法于2021年10月23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,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,是我国首次为家庭教育专门立法,标志着“依法带娃”从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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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后,荣佳慧女士重点聚焦“家庭责任”这一核心章节,强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主体,必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,充分关注孩子生理、心理及智力发展状况。她详细解读了“亲自养育、潜移默化、严慈相济”等9种科学教育方式,提醒家长要合理安排孩子学习与休息时间,主动预防网络沉迷,摒弃“重成绩轻品德”“过度依赖学校教育”等常见教育误区。同时,她还对法律中关于国家支持与社会协同的举措进行了说明,包括县级政府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、学校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工作计划、社区设立服务站点等内容,让家长清晰了解获取家庭教育支持的多元渠道。最后,荣佳慧女士明确了法律责任边界,指出相关单位对失职家长负有批评教育、训诫督促的义务,相关部门失职也将面临相应处分,引导家长树立“依法育人”的理念。

整场宣讲内容详实、案例鲜活,既有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,又有实践经验的分享,让在场家长深刻认识到“家庭是第一个课堂、家长是第一任老师”的重要责任,明晰了科学教育的方法与法治边界。家长代表们纷纷表示,此次宣讲收获颇丰,将把所学法律知识和教育方法转化为日常教育行动,主动与学校密切配合,协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。

此次宣讲会的成功举办,不仅有效落实了宿州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“普法年”工作部署,更搭建起家校法治教育沟通的重要桥梁。下一步,我校将持续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,开展更多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,为灵璧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育人氛围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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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孙玉浩
编辑:潘岳
初审:李鸣
二审:胡振义
终审:潘明志
来源: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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